4.1認證的委托和受理
4.1.1認證的單元劃分
同一生產廠生產的且在以下主要方面無差異的汽車門鎖及車門保持件產品視為同一單元:
1)結構和材料;
2)車門保持件的銷軸(長度與直徑)相差在20%之內的。
4.1.2認證委托時需提交的文件資料見附件1。
4.2 型式試驗
4.2.1型式試驗的送樣
4.2.1.1型式試驗送樣的原則
認證單元中只有一個型號的,送本型號的樣品。
以多于一個型號的產品為同一認證單元委托認證時,應由認證機構從中選取具有代表性的一個型號,其他型號需要時作差異試驗。
4.2.1.2送樣數量
門鎖產品型式試驗樣品為單元內同一型號4套。
門鉸鏈產品型式試驗樣品為單元內同一型號2套(上、下鉸鏈各2付)。
4.2.1.3 型式試驗樣品及相關資料的處置
型式試驗后,應以適當的方式處置已經確認合格的樣品和相關資料。
4.2.2檢測標準、項目及依據
檢測項目和檢測依據見附件2。
4.3 初始工廠審查
4.3.1初始工廠審查時間
一般情況下,型式試驗合格后,進行初始工廠審查。
初始工廠審查時間根據委托認證產品的單元及覆蓋產品型號數量確定,并適當考慮工廠的生產規模,一般每個加工場所為2至4個人日。
4.3.2 審查內容
工廠審查的內容為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審查和產品一致性檢查。
4.3.2.1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審查
《強制性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見附件3)為本規則覆蓋產品初始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審查的基本要求。
4.3.2.2 產品一致性檢查
工廠審查時,應對委托認證的產品進行一致性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1) 認證產品的標識(如:名稱、規格、型號和商標等)應與型式試驗報告上及委托認證提交的資料所標明的一致;
2) 認證產品的結構應與型式試驗時的樣品及委托認證提交的資料一致;
3) 認證產品所用的關鍵件,應與型式試驗時樣品及委托認證提交的資料一致。
4) 現場指定試驗:試驗項目應從例行檢驗或確認檢驗項目中選?。ㄒ姼郊?)。
產品一致性檢查出現問題時,認證機構應視情況作出限期整改、重新型式試驗、中止本次認證的處理。
4.3.3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審查應覆蓋申請認證產品的加工場所,產品一致性檢查應覆蓋申請認證產品。
4.4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4.4.1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認證機構負責對型式試驗和工廠審查結果進行綜合評價,評價合格的,由認證機構對委托人頒發認證證書(每一個認證單元頒發一張認證證書)。認證證書的使用應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要求。
產品型式試驗不合格,允許限期(不超過3個月)整改,如期完成整改后申請型式試驗復試;工廠審查存在不合格項,允許限期(不超過3個月)整改,認證機構采取適當方式對整改結果進行確認。型式試驗復試和工廠審查整改結果均合格,經認證機構評價后頒發認證證書;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結果不合格,終止本次認證。
4.4.2認證時限
認證時限是自正式受理認證之日起至頒發認證證書所實際發生的工作日,包括型式試驗時間、工廠審查時間、認證結果評價和批準時間、證書制作時間。
型式試驗時間自樣品送達指定檢測機構之日起計算,檢測周期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工廠審查后提交報告時間一般為5個工作日,以檢查員完成現場審查,收到并確認生產廠遞交的不合格糾正措施報告之日起計算。
認證結果評和批準時間以及證書制作時間一般不超過5個工作日。
4.5 獲證后監督
4.5.1 監督的頻次
4.5.1.1一般情況下,獲證后進行首次監督檢查的時間不應超過12個月。以后,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監督。
4.5.1.2 若發生下述情況之一可增加監督頻次:
1)獲證產品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或者用戶提出投訴并經查實為持證人責任的;
2)認證機構有足夠理由對獲證產品與本規則中規定的標準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質疑時;
3)有足夠信息表明制造商、生產廠因變更組織機構、生產條件、質量管理體系等,從而可能影響產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時。
4.5.2 監督的內容
獲證后的監督方式是: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復查 +認證產品一致性檢查+產品抽樣檢測。
為方便委托人,產品抽樣檢測的結果也可以作為確認檢驗的結果。
4.5.2.1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復查
由認證機構根據《強制性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見附件3),對工廠進行監督復查?!稄娭菩哉J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規定的第3,4,5,9條是每次監督復查的必查項目,其他項目可以選查,每4年內至少覆蓋要求中的全部項目。
每個加工場所監督審查的時間一般為1至2個人日。
4.5.2.2 認證產品一致性檢查
監督時在加工場所對獲證產品進行產品一致性檢查。檢查內容見4.3.2.2。
4.5.2.3 產品抽樣檢測
1) 抽樣
在監督時進行抽樣。樣品應在工廠生產的合格品中(包括生產線、倉庫)隨機抽取。抽取典型單元,抽樣檢測的數量每個單元同一型號門鎖產品為4套,門鉸鏈產品為3套。
2) 檢測
對抽取樣品的檢測由指定的檢測機構實施。抽樣檢測項目依據本規則中的4.2.2條。
4.5.3 獲證后監督結果的評價
監督復查合格后,可以繼續保持認證資格、使用認證標志。對監督復查時發現產品本身存在不符合的,視情況作出暫?;虺蜂N認證的決定,停止使用認證標志,并對外公告;對質量保證能力有不符合項的,應在3個月內完成糾正措施,逾期將撤銷認證證書、停止使用認證標志,并對外公告。